最近几年在湖南绿化苗木产区的考察中发现,许多花农在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中存在很多误区,严重影响了苗木质量,甚至出现严重的问题。在此,提醒广大花农和绿化养护工作人员在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时,要防止进入以下五个误区。
一:以“剂”代“肥”。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满足条件的环境下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功效,而有些厂商夸大实际功效虚构事实,误导一些花农把调节剂当成代替肥料的代替品,使花农把它当成肥料使用,把它当成加快苗木生长的希望药水,把促进作物生长的希望寄托在植物生长调节剂身上,而疏于施肥、浇水等正常环节,最终影响到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效果。
二:有些花农急于求成,成了现代版的揠苗助长。随意加大用量,以为用的多苗木就长的快。殊不知植物生长调节剂属激素类物质,一般每亩用量只需几克或几毫升。但有的花农总怕用量少了没有效果,随意加大剂量和使用次数,这样做结果就是,不但不能促进植物生长,反而会使其生长受到抑制,严重的甚至导致叶片畸形、干枯脱落、整株死亡等情况发生。我苗圃就发送过累死的情况,父亲在蜀桧基地里增加了一次使用次数,一月后发现大片大片的蜀桧倒塌,生长畸形,而那年蜀桧非常走俏,损失30万。
三:不按照指导说明,随意使用药剂。绝大多数花农都是直接对水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。如生产上使用较多的九二〇(又称赤霉素),它是使用方法必须用酒精或温热的高度数白酒溶解后,才能对水使用。但有的农户在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前,常常不认真阅读使用说明,而是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直接对水使用。由于有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不能直接在水中溶解,加之微量的植物生长调节剂,若不事先配制成“母液”后再配制成需要浓度,药剂很难一次混匀,也会影响到使用效果。常常使用了很多,却始终不见效果,所以广大花农和绿化养护人员,在使用各类植物药剂时,一定要认真查看说明,做到科学,规范。
四:把各类药品随意的掺杂在一起使用。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化肥、杀虫剂、杀菌剂、农药能否混用,必须在认真阅读说明并经过试验后才能确定。目前没有类似的实验证明混和使用是无害的。但很多花农和园林工作人员在实际使用时,为了图省事,常将其随意地与化肥、杀虫剂、杀菌剂等混用,希望达到同时促进生长或保花保果、补充肥料或防病治虫作用。但若混合不当会“事倍功半”,甚至“劳而无功”。
五:不看时机,随时喷施。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在植物生长高峰期使用,才能发挥最大功效。如果使用时机不当,就不能收到理想效果,甚至会产生“副作用”。有的花农对此认识不足,认为无论什么时候喷施植物生长调节剂,都能够起到加快生长的效果,因此不看时机,随时喷施,导致喷施效果不佳。如金边麦冬草、小叶黄杨、金叶女贞、樱花树等。